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那么,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的生产批准文号是什么呢?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具有粘液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的部分生产厂家和批准文号如下: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41473;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1604;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4223。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与抗生素同时服用(阿莫西林,头孢呋新、红霉素、强力霉素)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与其他药物合用所致临床相关不良影响未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