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北两路为两湖。分界为洞庭湖。地区名。
宋合称荆湖南、湖北两路为“两湖”。
清合称湖南、湖北两省为“两湖即湖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