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用以及每个月公积金发放,具体如下:
1、提高员工收入;
2、降低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率低于银行其他类型的贷款;
3、无税收负担,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不计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
4、减轻职工负担,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职工购买、装修、建造房屋时的储备资金,能够减轻职工购买房产的资金压力;
5、提供养老的保障;
6、解决职工租房问题;
7、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