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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监护人应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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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有监护能力的人将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监护人有以下顺序: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有监护能力的人将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监护人有以下顺序: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拓展延伸

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时,谁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时,由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或社会团体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具体来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1.父母已经去世,没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2.父母没有监护能力,需要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

3.父母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需要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

4.父母或者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需要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

5.法律规定需要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

如果近亲属担任监护人,需要经过的同意。而如果社会团体担任监护人,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担任监护人需要承担监护责任,对被监护人进行生活和教育上的照顾和保护。如果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语

未成年人的监护非常重要,关系到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在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能力的人需要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监护人有特定的顺序,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因此,如果有监护能力的人想要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请务必事先了解相关规定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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