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不影响赡养父母义务。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个利,不需要他人同意。
赡养父母是个人法定义务,与继承权无关。
放弃继承权不免除赡养父母义务。
放弃继承需注意条件、效力、不可分性和反悔问题。
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需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权还用不用赡养父母
1、放弃继承权还要赡养父母。
2、首先,放弃继承财产是继承人的个利。继承人放弃遗产时,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明确表示退出继承后,即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3、其次,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被赡养人可以争取给赡养费的权利,比如起诉子女负担赡养费,而且在查明属实后,将会判赡养人及时给付赡养费。
4、所以,从当前的法律规定看,放弃继承权跟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即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老人遗产,但还是不能避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2、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5、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
6、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弃继承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结语
放弃继承权并不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个利,不需要他人同意。然而,赡养老人是个人法定义务,子女有责任赡养父母。即使放弃继承权,子女仍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放弃继承权与赡养父母并无直接法律关系。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时,需注意不能附加条件,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且放弃部分继承权无效。若反悔,需经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并亲自到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