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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勇敢离婚,寻求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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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程序及证据要求,受害方可收集医院记录、报警记录等证据,向提起诉讼。家暴离婚可获赔偿,无过错方可要求施暴方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原因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遭遇家暴要求离婚应走什么程序?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二、家暴离婚可以拿到赔偿吗?

因为遭遇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与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经过协商解决无果后,遭遇家暴的一方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如医院病历、报警记录等,向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提起诉讼。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家暴事实,如证人证言、警方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等。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赔偿,包括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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