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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期间如何划分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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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期间的债务处理: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1)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超额支付可要求对方赔偿;2)夫妻个人债务可由一方独自承担,非共同生活支出的婚前个人债务无需偿还;3)特殊情况下,子女相关费用债务需要双方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期间债务怎么办?

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而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作为配偶的一方无须偿还。

二、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债务,实际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挨肩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2、夫妻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这在法律上也是承认的。并不是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

3、特殊情况,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结语

夫妻离婚期间的债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在夫妻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约定责任和清偿日期,或由一方全额清偿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追讨。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属个人债务,无需偿还。处理夫妻债务需将共同财产与债务视为整体,判归一方的财产可抵偿债务。对于不同情况的债务,处理方式也不同。离婚后仍属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约定份额。个人债务需根据债务发生情况进行处理。特殊情况下,子女相关费用责任由一方承担,无抚养权的一方也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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