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居为由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一、分居已满两年如何开证明
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如下: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邮寄的书面的分居文书,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二、根据哪些材料可以起到分居证据作用
可以成为分居证据的材料:
1、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2、人证;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4、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法律上什么是分居如何证明分居事实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想要证明分居的事实,可以搜集这些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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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