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是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后,向提交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材料。证据是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想当然而离婚证据也当然是以下这些。
1、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即以其存在、形状、质量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目前,常见的离婚证据的物证有:被摔坏笔记本、照相机、送给第三者礼物等。
2、书证通常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离婚案件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视听资料的表现形式有录音带、录像带、MP3录音,手机拍摄等。同时离婚证据也有这些。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内容只限于证人所了解的案件情况。
5、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
离婚也是民诉中的一种,而离婚证据也正是民诉中的证据。
一、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有哪些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诉讼类案件和诉讼类案件两大类。诉讼类案件以婚姻家庭纠纷与继承纠纷两大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1、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2、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3、
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4、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
收集离婚证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既是关键,又是难点。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而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又可把证据分为以下几种:
1.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夫妻双方或一方形成的涉及婚姻问题的文件等证据。
2.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3.视听资料
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
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7.勘验笔录
指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人员勘验的笔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