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变更申请书
全文
运输变更申请书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
原运单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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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变更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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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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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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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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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
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
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
。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