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食品业OEM合同样本(DOC格式)

食品业OEM合同样本(DOC格式)

来源:步遥情感网


食品业OEM合同样本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 签订于         日:                  

 

  1. 委托方***********,一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公司,其法定地址为********(以下称为“”);

 

  1. 受委托方,                                                     ,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公司,其法定地址为 [■] (以下称为 制造商);

 

 

鉴于:

 

 

[公司和制造商都是在中国  产品业从事制造、分销和 销售的有声望的企业。]  

  1. 公司希望委托制造商、而且制造商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条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条件,由制造商为公司制造和包装(以下简称加工)本合同规定的食品产品。

 

  1. 公司拥有与该食品产品的加工相关的特定的技术信息、工艺、配方和其它相关数据。

 

  1. 制造商拥有加工该食品产品所必需的工厂、机器设备、专门技术和人才(以下简称必备加工条件);或者乙方保证能够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实现拥有必备加工条件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非其上下文清楚表明有其它含义,以下左侧的文字应按其右侧的含释:

 

控制

直接或间接拥有多于35%的有投票权的股份;或者是控制公司董事会组成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能力;或者是任命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集团

集团,一家在**注册的公司,以及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下的任何公司。

 

双方

甲方乙方合同一方表示合同任何一方。

 

产品

在附件1中列出的产品,该清单可通过双方书面协议而被添加、修改或变更。

 

商标

在附件2中列出的甲方已注册、未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商号、标志、外观设计、符号、标语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由甲方拥有的或现在及任何时候被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与产品有关的所有甲方私有权利。

信息

任何由合同一方所有并且属于机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条件);

 

  1. 与合同一方的分销、特许经营或其它安排有关的信息;

 

  1. 任何商业秘密或保密的业务运作、工序或发明的信息;

 

  1. 任何有关合同一方的组织架构、业务、财务、交易、事务等的信息;

 

  1. 有关合同一方的业务或任何其负责人、客户或顾客的业务与事务的秘密或机密的信息;

 

  1. 合同一方的技术、设计、文件、手册、预算、财务报告或信息、客户名单、交易记录、顾客记录、市场研究、图画、笔记、备忘录及其中包含的信息;

 

  1. 任何与商业秘密、工艺和技术有关的信息,或其他与合同一方任何产品或服务的拓展、制造、测试、分析、市场、销售或供应,产品或服务拓展、营销之计划有关的信息;

 

  1. 任何注明保密或本质上属于为接收方专有的信息或资料。

 

质量标准

在附件4中列出的质量标准,以及双方另行协商并同意的任何其他标准。

 

质量监督员

 

公司派驻在制造商工厂的一名公司职员,负责监控制造商是否按质量标准生产,并监督任何质量控制事宜,以及其它任何由公司指派的任务。

 

制造材料

 

以下所定义的包装材料原材料的统称:

 

包装材料

 

用作包装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瓶或瓶胚、纸箱、标签和商标标识等。

 

原材料

所有用作制造产品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糖、食用香精、色素等。

 

必备生产能力

如第5.1条所列。

 

1.2除非其上下文有其它要求,任何在本合同中涉及到的地方,可以指任何个人、公司、其他法人组织、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社团组织、机构、信托机构、或机关(无论是否拥有的法人资格)。

1.5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不应被认为是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在对本合同进行解释时作为考虑的因素。

 

1.6在此提到的详述、条款和目录是指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详述、条款和目录。

 

  1. 加工委托

 

2.1公司在此委托制造商作为其独家加工承揽方,按本合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乙方位于某某省某市的工厂内公司加工产品制造商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上述加工任务。在确保和维护乙方甲方加工产品而改造设备权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1)本合同的签订不得妨碍公司在自己的工厂制造任何产品(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制造商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能够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在乙方工厂所在的         (省、直辖市)区域内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制造产品

 

2.2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乙方提供产品完整详细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原材料标准、质量标准、各项检测检验标准和方法后,乙方可进行试产(试产数量为?费用由?承担),试产加工出的产品经双方共同检验合格后,乙方方可按甲方订单进行正式产品加工。如因甲方提供技术参数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加工任务,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尚未具备加工该食品产品的必备加工条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尽一切努力,保证在2004115日前具备该必备加工条件。双方同意:乙方是否具备该必备加工条件,以乙方在以上2.2条规定的甲方质量保障体系评审中是否合格为标准。

 

如果乙方未能在2003115日前按时具备必备加工条件乙方应当向 支付人民币圆(¥……作为违约金。甲方同时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如果乙方已经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考虑不解除本合同并给予乙方一个宽限期到2004220 日,即乙方必须在2004220 日前具备该必备加工条件。如果乙方2004220 日仍然未能具备必备加工条件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人民币圆(………元)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3.产品制造

 

3.1制造商同意为公司加工附件1中列出的产品按照本合同,产品可使用附件2中列明或公司随后以书面通知要使用的商标制造商应当以其自有的劳力、设施、工厂、机器设备和其它设备等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委托加工任务。公司应免费向制造商提供加工产品所必需的特有模具(甲方所提供的模具数量、规格等见附件6)。产品所需的吹瓶模具质量必须符合SIDEL-SBO 16设备的要求。制造商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模具并只能为履行本合同而使用。在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制造商应负责在10日内把上述模具完好归还给公司(自然磨损除外)。任何时候且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上述模具的所有权均归公司所有。

 

3.2制造商在此明确同意,只有在公司发出书面采购订单的情况下,才能按照采购订单指定的数量与质量进行产品的加工。制造商按照采购订单所加工的产品数量与订单数量的偏差率不应超过百分之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