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协议书
甲方: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2号
电话:XX 传真:XX
网址:XX 邮编:XX
帐户: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帐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二、代理期: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接受《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约束,以上“管理办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甲乙双方就代理产品的合作,达成如下合作方式:
五、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在行业媒体或地方媒体所做新世纪系列产品的广告费用,甲方凭乙方所刊登的广告原件及复印件报销50%。但所报金额不超过全年乙方销售总额(含代理区域甲方的销售额)的5%。
六、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洽谈下一年度的代理合同。
七、双方代理协议结束后,乙方仍有义务负责收回相应货款及履行相关合同。
八、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律部门上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珠海通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