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服务承包合同
甲方:阳江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阳江市XX清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阳江XX新城销售开放区、一期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1.无偿提供清洁使用的水电,并提供贮物室一间供乙方放置清洁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对破坏小区清洁形象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对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五、清洁服务范围:
总体服务范围:阳江XX新城销售开放区、物业公司及房地产总公司办公区域、西平北路双向通道、会所、一期公共部分,包括广场、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园林绿化、地下车库、楼梯走道及设施、喷泉水景、人工湖、河堤、沟渠池井、景观规划路、外围道路等一切公共区域及设施的清洁、垃圾收倒工作。
六、清洁人员数量、服务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2009年1月13日起安排人员共8人开始进驻甲方现场,合同期内,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不足规定人数的,甲方有权按每人每月壹仟元整(¥1000元/人.月)、每人每日约叁拾叁元整(¥33元/人.日)从乙方当月的清洁服务费中扣除。
2.除非双方另有议定,乙方派出的清洁服务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洁服务。
3.具体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等事项见本合同附件《清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4、在清洁使用物料和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阳江上东新城清洁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捌仟元整(RMB¥8000元/月)。
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甲方于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清洁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1月13日起至2010年1月12日止,合同期满经双协商可再行续签。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任何一方一般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相等于一个月清洁服务费用之损失。唯以下情况发生,则合同自动终止: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列);
(2)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清洁服务费用;
(3)若乙方所承包之清洁服务在省、市、国家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清洁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承包费用之50%,第二次发生除罚金之外,甲方将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3.甲方每月评审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各类不合格的最高限度如下:前三个月每日的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9个,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230个、每月累计不超过246个,每季度累计达到 675个轻微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三个月后,每日的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8个,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210个、每季度累计不超过630个,每季度累计达到 650个轻微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他形式的馈赠。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的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追究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协商议定。
3.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甲方免费提供甲方所用无线频道供乙方使用,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使用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在工作期间内通信状态良好。
4.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之外,每月免费提供60小时/人的工作量供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动安排使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仲裁机构处理。
6.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连同附件共 四 页,双方各持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下列附件1—2与合同正文同为合同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
附件:1. 《清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2. 《清洁服务质量评审考核细则》
甲方(盖章):阳江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阳江市XX清洁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清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检查范围 | 检查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外
围 | 地面停车场、通道 | 无积水、无杂物、无明显污迹、车道线斑马线清晰 | 目视 |
娱乐场、运动场 | 无积水、无杂物、设施无油迹、污迹 | 目视 | |
绿化带、花池 | 无烟头、无枯枝落叶、无杂物 | 目视 | |
大理石、瓷砖地面 | 无明显脚印、无油渍、污迹 | 目视 | |
路灯杆、草坪灯、效果灯 | 无污迹、无明显灰尘 | 目视 | |
雕塑、小品 | 无污迹、无明显灰尘 | 目视 | |
消防喷淋器、岗亭 | 无污迹、无明显灰尘 | 目视 | |
煤气箱 | 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 | |
排水沟、渠、池、井 | 无杂物、无污水淤积、流水畅通、无蚊蝇、无异味 | 目视 | |
花坛、花盆 | 花坛大理石无油渍、污迹、花盆无烟头、无杂物、外表干净 | 目视 | |
反光镜 | 无灰尘、无污迹 | 纸巾擦拭50CM | |
2米以下墙面 | 无污迹、胶迹、脚印、目视无明显灰尘 | 目视 | |
小区苑门、围栏 | 无明显污迹、油迹、灰尘 | 目视或手摸 | |
广场砖地面 | 无杂物、明显油迹、污迹及泥渣、沙石 | 目视 | |
候车亭 | 候车棚、椅子、玻璃无污迹、灰尘,无明显手印;棚顶无杂物、无明显灰尘 | 手摸或纸巾擦拭50CM | |
休闲桌椅 | 无灰尘、污迹、油迹、整齐 | 目视或手摸 | |
喷泉水池 | 池壁、池底干净,水质好、无青苔及明显沉淀物、浮物 | 目视 | |
垃圾箱、果皮箱 | 垃圾不超载、外表无污迹、油迹、无明显灰尘 | 目视 | |
标识牌 | 无明显污迹、灰尘 | 目视或手摸 | |
宣传栏 | 无明显灰尘、污迹、手印 | 目视或纸巾擦拭50CM | |
架空层 | 无杂物、污迹、蜘蛛网 | 目视 | |
采光井 | 无杂物、积水 | 目视 | |
管道 | 2米以下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 | |
垃圾车停放点 | 无杂物、无异味、蚊蝇、无污水横流 | 目视、鼻闻 | |
外围道路及景观规划路 | 路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泥土,两边绿化带5米之内无垃圾、杂物,设施、小品无明显污迹、灰尘 | 目视 | |
楼
道
| 地面、阶梯 | 无明显污迹、无杂物 | 目视 |
天花 | 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 | |
消防栓 | 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或手摸 | |
开关、灯罩 | 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或手摸 | |
玻璃门窗、墙面 | 无尘无污、无胶迹、手印 | 纸巾擦拭50CM | |
楼梯扶手 | 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或手摸 | |
宣传栏 | 无尘无污 | 纸巾擦拭50CM | |
各类标识、按键、对讲电话 | 无灰尘、无污迹 | 目视或手摸 | |
管道 | 2米以下无明显灰尘、污迹 | 目视或手摸 | |
单元门、雨棚 | 无杂物、积水,无明显灰尘 | 目视或手摸 | |
室
内 | 地面 | 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垃圾篓不过满、无异味 | 目视 |
桌椅、文件柜 | 无尘无污、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 目视或手摸 | |
门窗、开关 | 目视无尘无污 | 目视或手摸 | |
电脑、电话 | 无尘无污 | 目视或手摸 | |
风扇、空调、百叶窗 | 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迹 | 目视 | |
线管、灯架 | 无灰尘、无蛛网;无明显污迹 | 目视 | |
洗手间 | 地面、镜面、台面无水迹、污迹,便池无污垢,无异味 | 目视、鼻闻 | |
墙面、天花 | 无污迹、灰尘、蜘蛛网 | 目视 | |
饮水设施 | 无污迹、无水迹 | 目视 | |
清 洁 人 员 仪 态 | 仪容仪表 |
| 日常观察 |
行为举止 |
| 日常观察 | |
语言态度 |
| 日常观察 | |
其
它 | 广场、商业街、主要人行通道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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