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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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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辩护是指根据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人为其进行辩护的制度。被指派的辩护人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据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的责任包括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提出减轻刑责的材料和意见,以及仅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不得捏造事实、歪曲法律,也不得维护非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辩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31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或剥夺的权益。

结语

指派辩护是一种基于法律和被告人特殊身份或情况的制度,通过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必须遵守法律原则,不能捏造事实或歪曲法律,只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的职责是为了确保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条 人民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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