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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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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情况下,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如果不能说明来源,差额部分将视为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也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如果该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来源,差额部分将被视为非法所得,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差额特别巨大,将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拓展延伸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不说明其财产来源,或者不交纳应纳税款数额较大,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罚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有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规定表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个人或单位故意不说明其财产来源,或者不交纳应纳税款数额较大,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中,处罚措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款等,并可能会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因此,对于这种行为,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结语

以上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说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可以被责令说明来源。如果不能说明来源,差额部分将被视为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也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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