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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意外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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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出现意外损失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所导致的,那么应该由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以受害者和侵权责任人协商一致为准。在赔偿数额的计算上,应以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并不能因此而谋取不当利益,即不得利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民事赔偿标准以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并不得谋取不当利益,即不得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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