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但要得到批准。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