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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毒品者如何争取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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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是否可以办理监外执行要看具体情节。监外执行条件包括: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但不危害社会。无期徒刑罪犯符合第二项情况可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需由省级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非法持有毒品是否可以办理监外执行要看具体的情节的。

监外执行的条件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是否适用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犯?

监外执行通常适用于刑事罪犯,旨在减轻监狱系统的压力,帮助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然而,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犯而言,监外执行的适用性存在一定的。由于毒品犯罪的严重性和潜在的危害,一些司法系统可能对此类罪犯施加更严格的。在决定是否适用监外执行时,通常会考虑罪犯的犯罪记录、危险性评估以及对社会的潜在风险。因此,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犯而言,监外执行的适用性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非法持有毒品罪犯是否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存在一定。监外执行旨在减轻监狱压力,帮助罪犯融入社会。然而,考虑到毒品犯罪的严重性和潜在危害,通常会对此类罪犯施加更严格的。在决定适用监外执行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记录、危险性评估和社会风险。因此,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犯而言,监外执行的适用性需要具体情况评估和决定。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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