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权是指当监护人无法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和履行职责时,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包括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以及侵害被监护益等。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保护其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益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什么叫撤销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那么当监护人不能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履行职责时时,就要撤销其监护资格。
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申请,由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的情形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监护人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其中,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申请。
三、监护人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是因为被监护人实施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但是因为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不用承担责任,所以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判定监护人无过错责任的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撤销监护权是指当监护人无法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或者未履行监护职责时,其监护资格将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的情形包括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以及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根据相关申请,人民会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安排临时监护措施,最终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监护人无过错原则意味着当被监护人实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 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