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病例网络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了做好全县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死亡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1、县CDC每年召开年报会审会一次;
2、县CDC利用各种相关培训会传达或以会代训开展相关工作指导;
3、县CDC每季度召开一例会;
4、会议有会议记录,备查;
5、要样建立例会,作好会议记录备查;
6、各例会均要反复强调、强化死亡登记报告相关工作;
7、鼓励以会代训进行短期培训或指导;
8、例会实行分级管理,上级抽查核实制度。
二、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指定专门的科室或人员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上报;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保存;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参加疾控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协助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因登记
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辖区内需要进行调查的死亡个案进行入户调查,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与、民政等管理部门核对出生、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和错报,应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及时按照程序补报和订正。
三、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审核过程中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办理。
2.对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定期与户籍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2、定期与殡葬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3、定期与妇幼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4、每年对医疗机构进行死亡漏报调查,如发现漏报,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五、档案管理制度:
1、死亡卡片至少保存5年,尽可能长期保存;
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分析长期保存;
3、电子数据(个案、报表、分析等)长期保存,并至少有两处备份;
4、所有发文、总结分析等均需向上级CDC(包括市、省级)报送一份,自存留档至少一份;
5、有指定的安会可靠的地方保存文档和电子数据;
6、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提供数据;
7、涉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内容时,按保密法执行管理;
8、管理做到科学、分类化管理。
9、实行分级指导,上级抽查指导制度。
六、培训工作制度:
1、县CDC及时举办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班,有承担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工作的义务;
2、全县实行分级负责培训制村分级培训;
3、各级对新上岗人员实时进行培训或辅导,所有新参加工作人员或新替换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辅导;
4、鼓励在日常工作中以会代训,长抓不懈;
5、各基层单位有接受上级单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6、各种培训要作好记录和登记以备查.
七、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1、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行分级考核检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原则;
3、将考核评比工作纳入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管理内容,尽量与其他工作同时进行;
4、县CDC对各监测乡镇和医疗机构每年至少考核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定。
5、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情针对不同机构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的考核标准;
6、各级考核要作好考核记录以备查;
7、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8、全年考核完成后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结果;鼓励在辖区内实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