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要点(试行)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审计报告和附表构成,披露的内容按工业性投入项目和研发项目分别要求,信息化项目按工业性投入项目来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工业性投入项目
审计报告中应明确披露的内容有:
一、委托项目审计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国地税登记注册区域;企业股本的构成情况;
2、企业申请资助上一年和当年的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如销售情况、盈亏情况、重大投资情况等,以及经营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3、对申请资助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国家、省、市各类财政资助情况以及当前正在申报其他各类财政资助的情况进行披露。
4、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审计项目的情况:
1、项目备案、核准、调整、变化情况;
2、项目计划总投资、资金构成、建设周期、批准日情况;
3、项目基本内容、实施周期及情况、项目完工效果;
三、审计结果:
实际投入额确认的一般原则:按照《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资助管理办法》(杭经技术〔2003〕271号)规定的投入进行确认,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实施信息化应用项目时支付的软件、硬件采购费用,网络建设、专业网站服务、系统安全费用、技术咨询及培训费等。
项目审计是否已对全部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项目实际投入额构成情况,项目实施的内容是否与备案内容相一致,是否在项目备案、核准的实施期内实施;
2、项目实际投入额的付款情况,包括已付款金额,未付款金额说明原因,设备投入额部分需单独反映;
3、项目实际投入额的取得情况,包括已取得金额,未取得金额说明原因,设备投入额部分需单独反映;
4、项目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交易情况,有或没有均需进行披露,并对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进
行说明;
5、原始中购买单位与申请资助的单位名称是否完全一致,是或否均需进行披露。
6、项目审计是否查看了相关项目合同。
7、本项目的实际投入额是否和企业已申请的其他财政资助项目的实际投入额存在重复,是或否均需进行披露。
8、其他对使用本专项审计报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四、审计报告附表:
审计报告附表内容可通过《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完成投资明细》(以下简称“投资明细”)来反映,主要是对审计结果的过程反映。投资明细可根据项目投资的大小,多页提供,每页需小计反映,终了有合计金额;也可根据需要增加栏次。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
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完成投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