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离婚财产处理:1)自建或购买本集体的小产权房,会做使用权裁定;2)购买非本集体的小产权房,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3)离婚时未取得小产权房权证,通常不做处理。根据《民法典》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根据情况判决。根据10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则双方协议或判决。
法律分析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自建或购买本集体的小产权房会做出使用权裁定;
2、对购买非本集体的小产权房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
3、离婚时未取得小产权房权证的通常不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小产权房如何分割和转让
离婚后的小产权房分割和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首先,双方应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可以考虑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申请进行诉讼解决。在分割过程中,需要考虑房屋的产权归属、价值评估、债务分担等因素。分割完成后,如果一方决定转让小产权房,应遵循相关的房屋转让程序。这包括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等。在转让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的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离婚后的小产权房的分割和转让是一项复杂的法律事务,建议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风险。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自建或购买本集体的小产权房,会做出使用权裁定;对于购买非本集体的小产权房,通常不做处理或尊重夫妻协定;而对于离婚时未取得小产权房权证的情况,通常也不做处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应遵循协议或判决。离婚后的小产权房分割和转让需遵循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的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