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间及扣留车辆处理时限。交通事故处理需在十日内完成,检验鉴定需二十日,重新检验鉴定时限相同。扣留车辆需在30日内提供合法证明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将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流程需要多少天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一般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过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上述期限,指的是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结语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十日内完成,若需检验鉴定则时间较长。检验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可延长十日。检验鉴定结果出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扣留车辆需在30日内提供合法证明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交通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四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条交通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