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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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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保全是指在诉讼中为保障诉讼权利,按照法定程序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为了保障公正、合法、及时审判,也需要对保全措施进行解除。解除保全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保全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全申请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如果在保全期限内没有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需要解除。2.申请人撤回申请:如果原先申请保全措施的当事人,在申请期间内自行撤回申请,需要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3.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符合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果被申请人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担保,或者符合其他解除保全的法定条件,也可以对相应的保全措施进行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也会影响保全措施的解除,例如保全申请被撤销后又重新提出申请、判决或裁定被撤销后需要重新考虑保全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保全期限届满,没有被宣告失效的,保全措施自行失效。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期限最长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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