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起诉。父母可协议探望方式和时间,协议不成由判决。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离婚申请探望权时间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可向起诉。
法律分析
有关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协议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协议不成,人民可以判决。如果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探望权纠纷怎么处理?
探望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父母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提起诉讼。
2、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怎么申请探视权时间
离婚申请探视权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拥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提起诉讼。如果父或母的探视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可以中止探望,但一旦中止的事由消失,应恢复探望权。离婚后申请探视权的时间,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向起诉。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的探视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