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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法律规定的最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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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下,继承父母房产需要按程序办理,包括注销户籍、办理继承权公证和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产权证明和身份证件。办理过程中,会产生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评估费和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等费用。法定继承人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1.5%的契税。

法律分析

一、继承父母房子的新规定

继承父母房子的新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法律上的继承关系顺位是第一顺位是父母,配偶,子女,关系顺位的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和外祖父母和祖父母。

在关系顺位中,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房产继承直接过户吗

房产继承一般不能直接过户,需要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公证中需要提交下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提交,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如果没有过户的,不得对该房产进行处分。

三、办理房产继承的收费标准

办理房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根据具体的手续有所不同: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常市价要低,大致低20%-30%。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因为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父母房产的新规定已经明确,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继承关系中,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继承一般不能直接过户,需要先办理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和房屋过户登记等程序。办理房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根据具体手续而定,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和契税等。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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