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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规定是否适用于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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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已出租房屋是可以的,因为租赁和买卖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需要注意买卖不破租赁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注明房屋正在出租,并将租赁合同作为附件。此外,还需约定租金收取时间、房屋交付时间、逾期交房责任等细节。同时,建议买受人保留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支付。了解这些规则可以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一、已经出租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能买卖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不过要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的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得房屋需注意什么

签订正在出租中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否则,则可能发生:

1、一旦出卖人违约不想出卖房屋时,既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很长,将租金约定很低。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不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均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此足以打击买受人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出卖人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出卖人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受人的预期收益。

(二)要明确约定房屋租金何时转由买受人收取。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受人支付百分之八十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受人收取。

(三)不要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出卖人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出卖人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

(四)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出卖人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出卖人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出卖人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五)要明确约定买受人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支付。因为出卖人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出卖人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两者并不冲突。但是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也就是说。

结语

在买卖已出租房屋时,买卖双方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最好获得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外,在签订正在出租中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明房屋正在出租并将租赁合同作为附件,以避免出卖人违约以虚假租赁合同打击买受人购买意愿。还要明确约定房屋租金转由买受人收取的时间,约定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支付,以确保出卖人履行多项义务。了解房屋出租和买卖的关系以及相关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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