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消费税调节消费结构,资源税征收矿产品开采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用于城市建设,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教育事业。营业税起征点根据营业额确定,按期纳税者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者为每次营业额100元。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起征点,并报备财政部、税务总局。
法律分析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以下几种: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1、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
2、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拓展延伸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分类和应纳税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根据税法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分为多个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每个分类下都有具体的应纳税项目,例如营业税的应纳税项目包括销售额、服务、转让财产等。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项目则包括房产、车辆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应纳税项目则与企业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相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不同分类和应纳税项目缴纳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结语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根据税法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分为多个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每个分类下都有具体的应纳税项目。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不同分类和应纳税项目缴纳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些税费的征收有助于调节消费结构、支持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企业应当遵守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