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范子镇承议同年宰清源》韦骧朝代:宋代
《送范子镇承议同年宰清源》年代:宋代。作者:韦骧。字号:字子骏。出生时间:1033年。去世时间:1105年。主要作品:《减字木兰花》《减字木兰花》《减字木兰花》《减字木兰花》《减字木兰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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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君安虑宰清源,已雪南闽大狱冤。
勿叹割鸡犹屈刃,当知容驷可高门。
解舟兰水春沙浅,税鞅榆关夏木繁。
所得最多公谊在,他年富贵岂须论。
二、《送范子镇承议同年宰清源》韦骧其他诗词
《减字木兰花》、《洛阳春/一落萦》、《减字木兰花》、《醉蓬莱》、《减字木兰花(止贪词)》。相同朝代的诗歌
《曹将军》、《下瞿塘》、《滕王阁》、《儿馁嗔郎罢妻寒怨藁砧唐眉山诗也戏为笺之》、《题艾溪》、《废贡院为米廪过之值盘厫》、《送客至灵谷》、《叹屩词》、《题陈朝玉爱竹轩》、《酬春湖史履庸惠四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