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总则
1.1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1工程管理部是负责城市燃气管道施工建设的管理部门,安排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监管。
1.1.2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有许多危险源点值得我们下力气去防范,但往往有很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又是那些平常不显眼的隐患所造成。落实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1.3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之目的,意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方针、和法规。
1.2.2建立体系,培养各级安全管理专业人才。
1.2.3强化施工企业法人安全责任制。
1.2.4对工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预防性科学管理。
1.3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3.1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3.2现场安全管理:工艺安全、人员、消防、设备操作、交通、电气、检修、治安、重大危险源、劳动健康卫生等。
1.3.3建立安全信息、预测和监督检查机制。
1.3.4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工作。
1.3.5不断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1.3.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以生产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由监理单位全面进行安全管理及监察。
1.3.7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有义务配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优秀者进行适当的奖惩。
1.4安全管理的核心
1.4.1强调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人是主体因素,起最关键的作用。
1.4.2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任何有生产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都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就是要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4.3安全目标管理。就是通过目标激励作用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强调个人工作成果,提高个人自我目标,以此来确保公司“创安”目标的实现。
第2章安全组织
2.1安全相关单位
2.1.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
2.1.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
2.1.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
2.1.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
2.1.5燃气公司安委会
2.2各安全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框架
2.2.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1人,安全主管1人,专职安全员1人,班组安全员数人(每个班组1名兼职安全员)。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察主管1人,安全监察员10人(确保对应每个施工单位有1人负责安全监察)。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经理人1人(工程管理部主管经理),安全主管1人,专/兼职安全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经理1人,安全监察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燃气公司安委会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3相关单位安全制度
2.3.1燃气管道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监察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建立《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4安全工作方针
2.4.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有关部门的指示和精神,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2.4.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法令、制度,指导和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兼职安全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4.3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2.4.4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性质,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重、特大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4.5严格劳动纪律,实行劳逸结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4.6建立健全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总结、推广劳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评选、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3章安全教育
3.1教育范围:各相关单位。
3.2教育项目的实施:任何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对于重要的、大型的安全教育应有实施计划及相关记录,做到有计划、有人负责、有效果等。
3.3各相关单位安全教育要求:
3.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有三级安全教育,对象是全员要求每2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及高危工种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要求每周1次。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照片,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都必须上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备案。
3.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周1次。新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必须上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3.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必须每月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工程现场代表组,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4章安全检查
4.1安全检查目的:就是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各种危险和隐患,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2安全检查内容:
4.2.1查物:检查现场防护、电气设施、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与规定,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定期自查并填写《施工单位工程机械、设备、材料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定期负责核查。
4.2.2查人: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4.2.3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和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各个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4.2.4查制度落实: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2.5查隐患:检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4.2.6查组织建设:检查各级部门是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活动及岗位安全培训,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
4.3安全检查管理方式:
4.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由其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每道工序进行前需由班组安全员检查合格后,向专职安全员汇报后经同意方能进行施工,对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3.1.1其中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高危环节及市政开挖围挡施工期间专职安全员和安主管必须每天都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拍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4.3.1.2施工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问题要执行《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进行内部处罚,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要进行100%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必须有书面记录及照片,并保证记录的同步性。
4.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由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落实具体项目监理的工作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明确监理单位内部安全责任人和督办人。每周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处于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工程项目每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杜绝。对发现的施工单位安全问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及落实整改,并通报工程管理部。
4.3.2.1每周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情况汇总后,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报交日期为每周一早上12点前,检查日期为上一周的周一到周日,如工程项目无安全问题在报表中填写无,如有安全问题需填写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照片。
4.3.2.2每月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同类问题分析、杜绝方法)于23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检查日期为上一月的23日到本月22日。
4.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主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管理监理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状内容负责安全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接收监理单位关于安全检查的相关报表,落实现场代表日常进行安全抽查工作,并按照相关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现场代表进行安全工作考核。
4.4.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指导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的进行,并抽查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安排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4.4.5上述检查均应编制适宜的《安全检查表》、《安全工作报告》,每次检查应留下检查记录、整改报告等,安全检查记录应做为考核指标。
第5章安全管理考核
5.1目的: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罚为手段,以教育杜绝安全隐患为目的。
5.2机制:实行各单位全面的安全考核评分机制,将安全与经济效益相挂钩。
5.3安全管理职责划分及处罚:
5.3.1相关单位责任顺序:第一责任施工单位,第二责任监理单位,第三责任工程管理部,第四责任安全监察部,第五责任安委会。出现安全问题后必须对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处罚。
5.3.2安全问题责任划分:划分原则是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进行到位,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例如:发现工地存在安全问题,施工单位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a、监理单位如未及时发现该问题,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但未采取措施,也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b、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并已经采取措施(发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单位可向施工单位发“停工令”,并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此种情况监理单位无责任)。关于个人责任划分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3安全问题处罚原则:按照责任顺序处罚,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包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单位方面:(例如:安全监察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安全问题,如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都未在此之前发现该问题或未采取措施,燃气公司将按照制度处罚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制度处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方面: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2安全问题级别:将各个类别项目分为三个级别,第一个级别为轻,第二级别为重,第三级别为严重。其中有部分项目不允许有任何违反,(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电焊作业、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
发展中心大厦机电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好各种关系,使之协调一致,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机电安装必须协调好本身给水、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等专业的交叉配合、与土建、装修单位的配合以及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
一、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方将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切实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和形象进度目标。
2.我方按照监理单位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监理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完整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作上与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虚心接受监理单位在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4.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方施工技术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开工。
5.在施工前我方将认真编制好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尽早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认真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们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隐蔽工程施工项目有专题列项清单,并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便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6.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和安装技术资料在我方内部进行初步消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7.由我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必须经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才可以实施。
8.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包括设备、设计、施工问题等),使建设单位和监理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9.每一个单位工程在安装和调试工作全部完成后,在正式移交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申请检查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移交工作。所有竣工资料在竣工后45d内移交给建设单位,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资料。
10.做好工程服务,在不违反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对建设单位所提出的增加和变更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对建设单位委托的紧急的工作,可采取先临时通知,事后补办手续的方法进行工作。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发现并提出的施工问题(包括施工管理、技术和质量问题等),各级人员做到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不得轻易放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再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另外对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质量检查活动,我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检查后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整改完后,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和签证。
12.严格按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需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施工项目,在报验前必须按要求完成内部三级质量验收工作,报验时向监理单位出示有关三级质量验收签证单和技术记录。监理单位有权对1~3级质量验收项目进行抽查,为此,我们要在工作上给予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13.对参加本标段建设的焊工、电工、起重工、质量检验人员等,均做到持证上岗,并将以上人员的合格证书编号,复印后提交一份给监理单位,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4.对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的项目,我们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并给予工作上的方便。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各项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我方立即进行答复和整改,直至符合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为止。
15.工程所有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资料均按iso-9001标准中的文件和资料控制规定进行,以有利于监理单位进行标准化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二、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公司将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总包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具体的施工时间表,作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图的会审工作,提高图纸会审质量,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在施工前,对需要土建总包单位协调配合的项目列出清单,提交土建总包单位备案,并与土建总包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总包单位的施工协调。
5.重视预留预埋工作,建立混凝土浇灌前的土建、安装会签制度。
6.定期向总包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使总包单位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7.在装修施工前,向装修单位提交需要协调配合的项目列清单,并与装修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装修单位的施工协调。
8.如果因土建或装修单位的原因,工期拖后,我们将增加人力,实行两班倒,以确保我方工期节点的按时完成。
三、内部各专业的配合措施
1.严格图纸自审、会审制度。由项目总工牵头、工程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及工长进行图纸自审、会审工作,提高自审、会审质量。会审时,应核对各专业管道水平位置、标高及立管的轴线位置,防止各专业管道的空间交叉,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遵守机电各专业的改动原则:有压力的管躲无压力的管,管径小的管躲管径大的管,管径大的管躲通风管。无压力的管包括:污水干、支管、雨水管、空调系统的冷凝水管。
3.由工程部制定各专业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节点,使各专业按照工序安排、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
4.坚持周例会制,在安装高峰期实行每天碰头制,使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设备试运转及系统调试的配合。设备试运转应由电工先将电机单试合格;设备试运转时以设备钳工为主,电气配后,组成有各工种参加的调试小组,统一安排试车调试工作。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2.2.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十不准”
3.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变电工程
4.1.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线路工程
4.2.1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立杆工作
4.2.2.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杆上工作
4.2.3.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敷设线路
4.2.4.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撤线、撤杆
4.2.5.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配电台架工程
4.3.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2.3现场实地检查施工质量。
2.4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作任何变动。
3、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3.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
1、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急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电监安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3、术语和定义
3.1、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突发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2、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对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总体要求
4.1.1、各参建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建立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原则的应急救援机制。
4.1.2、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和各标段的特点、工程项目所处地区的地质、季节气候特点辨识风险,确定需要编制的应急预案(如:人身伤害、火灾、大型机械倒塌、建筑物倒塌、土石方坍塌以及季节性气象灾害等)。
4.1.3、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内容和要素要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基本要求。
4.1.4、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得所有与应急事件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
4.1.5、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电厂的应急预案评审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各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4.1.6、应急预案评审后,电厂的应急预案经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发布,并报电厂备案。
4.1.7、各主要施工单位应负责其分包单位的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并满足应急管理要求。
4.2、对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要求
4.2.1、电厂应在基建工程第一次安委会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成立由电厂、监理、主要施工单位(标段承包商)组成的应急指挥部以及组建基建工程的抢险队伍。
4.2.2、电厂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节点,工程项目所处地区的地质、季节气候特点组织制订综合性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
4.2.3、电厂应根据基建工程实施的节点,适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4.2.4、监理单位协助电厂编制综合性、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4.2.5、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2.6、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应急物资的配备和定置存放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4.2.7、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应急指挥部下组建本承包标段的抢险队伍或各分包标段的抢险队伍。
4.2.8、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厂基建工程的综合性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标段的重要部位、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4.2.9、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厂基建工程的综合性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配置满足本承包标段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各类抢险物资、通讯器材、照明、临时电源等),并专人管理,定置存放。
4.2.10、施工单位应适时组织本承包标段的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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