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例会制度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好校团委宣传部及各系安排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条幅、公布、黑板报等;
2、按时召开宣传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内部例会,强调近期工作,完成好宣传委员的考核:
3、按时按量将宣传部月工作总结、正、副会议记录、宣传委员考核表、黑板报统分表交到校团委宣传部。
4、值周的干事负责好当周的宣传工作(有大的项目时,另做安排),做好记录,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整理好笔,纸,颜料等物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值周的干事要把过期的通知或海报撕掉,保持宣传栏的整洁。
6、干事应在的组织带领下,明确工作任务后,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7、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8、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9、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10、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11、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12、副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13、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副;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副、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本会实行领导下的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一人,副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学生会例会制度
“som”有限责任公司遵循管理学院及团委的宏观,以广大青年学生为客户服务群体,以最大需求的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理念,以最终实现对客户的覆盖及企业影响力为利润考核目标,以客户满意度为主计算年终绩效。
为了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快新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公司校园影响力,公司注重内部规划与建设,现将公司内部结构公布如下:
一、公司职能部门配置
首席执行官ceo:“som”责任有限公司中制定企业战略和目标,把握企业的前进方向,高层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外代表公司创立企业文化,对活动的监管、开展与否有最终决策权。
行政管理部:建设和完善企业文化,负责企业的固定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会议记录与公文,企业物资分配及核准开支,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调配及客户、员工权益维护,负责建立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的工作,负责公司招聘规则、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企划执行一部:负责公司品牌文化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文化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二部:负责公司品牌体育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体育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三部:研发技术部,肩负着研制、开发新型项目,完善活动功能的任务,并且进行试点工程的构想组织和完善,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工作,并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som”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ceo及分管董事
首席执行官ceo:胡韬
人力资源部分管董事:王帅
企划执行一部分管董事:赵月、周正
企划执行二部分管董事:孙琳琳、张壹
企划执行三部分管董事:孙千慧、孙阳
管理学院团委以学生会为平台推进试点工程,大胆创新成立“som”责任有限公司,将持续引导学生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之中,使学生们在工作的历练成长中积累企业管理技能,增长才干,助推基层共青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欢迎广大师生客户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为使应院团总支学生会成为一个更有凝聚力的战斗集体,以正会风,使其规范高效,特将会议制度进行如下改革:
1.实行例会制
(1)常委会议: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3)全体干部会议:(两周一次)
(4)各部门会议:例会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两天通知与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安排时间。
(5)各部门同所管辖的班委会议:会议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三天通知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时间及地点。(紧急会议除外)
2.(2)(3)项由素质拓展部负责会议出勤考核(此项与干部考核挂钩);
3.(2),(3),(4),(5)项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6.会议应准时召开,团办公例会、各班班干部会议、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由办公室牵头联系,办公例会由各分管副牵头联系;团办公例会有事者须及时向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向各分管副请假;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学生会例会制度
学习部:
1.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4.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做好“教”,“学”双方的信息反馈工作,配合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定时了解并解决学生中学习上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参加“评教”活动,积极反映学生对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5.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6.严抓学习纪律。制订详细的《考勤制度》,严把考勤关。
生活部:
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同学们对学校生活设施、食堂管理等意见和建议,传达学校在生活、后勤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学校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体育部:
1.举办各类体育比赛。
2.组织球队参加学校或其他学院举办的体育比赛,负责训练、参赛保障等工作。
3.在学生会承办的各项活动中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文艺部:
1.以提高广大团员的艺术修养,丰富课余文体生活为宗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
2.组织团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系分团委文艺比赛,积极组织迎新和欢送毕业生及学校的其他文艺活动,节庆活动。
3.与学生会体育部加强沟通与协作。
4.培训文艺活动骨干,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5.协助社团部做好相关社团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
1.文档管理: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文档管理,上级来文的签收、落实,基层学生组织请示的批复,办公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与学生会有关条例制度的起草拟订,对所有文件资料的清理、归档、立卷、保管工作;每月对各院系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简报的收集与汇总,以及每周对各院系晚点名、寝室卫生、卫生包干区等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2.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学生会各级各类会议,做好会议的前期准备、记录等工作;
3.资产管理:负责学生会印章、固定资产、财务等的使用与管理;
4.信访处理:负责来信、来函、来电的处理,来访的接待;
5.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和报刊资料的订阅领取工作;安排办公室值班,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等;
6.定期召开例会,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开展各类相关活动,秘书长定期向团汇报工作。
学生会例会制度
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的议程安排:
1. 由总结上一个月总体工作情况。
2. 由各部门总结上一个月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个月工作计划。
3. 全体到会成员对上个月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