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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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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由于工程部承担设计、施工、维护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这些工作是由不同的小组和人员来完成的,文档资料的建立和移交,成为了一个关键的环节。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施工、方便维护,更好的提高工程部的整体运转效率,制定本章施工档案管理办法。

  一、 归档内容:

  1、勘察报告: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到现场进行实际的勘察,根据不同的项目,编写成《勘察报告》。报告中包括以下内容:

  1)需求分析后,现场涉及的路由情况、布线选择、传输方式、供电方式等;

  2)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

  3)现场尺寸和距离;

  4) 现场平面图;

  5)受现场条件影响,需要配置或变更的设备、材料、箱体等;

  6)设计方案调整;

  7)现场主要位置和区域照片;

  2、设计方案:根据甲方的'需求,结合现场勘察,丰富完整,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方案中包括功能实现方式、主要设备介绍、系统组成和结构、重点部分的介绍、走线和路由选择等,一般方案涉及的部分,也必须包括;

  3、合同;

  4、设备清单:此清单为合同签订时的设备清单;

  5、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实际的)、施工控制、供货、主要施工工艺介绍等;

  6、变更和增项 在施工过程中,与原合同约定有出入的部分,做变更,需要增加更能和数量的,做增项,必须由甲方签字,必要的签订补充合同;

  7、设备到货开箱记录,设备检测记录:按照施工方案中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供货,到货后由甲方共同在场,进行开箱验货,保存完整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设备配件等,收货后做24小时设备开机检测,然后再进行安装。此过程中,形成两个记录:设备到货开箱记录和设备检测记录;

  8、建设期间施工记录:此记录为每日工程内容和施工情况记录,具体记录每天参加施工的人员、人员分工、工序安排、每天施工内容、遇到的问题和解决过程,以及每天是否按照施工方案中的施工进度进行,并说明进度推迟的理由;

  9、试运行报告:施工完成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详细记录试运行期间的调试、调整、配置、问题解决过程,并形成试运行报告;

  10、 完工报告:总结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到试运行,到验收完成的总体情况,最后写明项目是否遵守合同约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附验收完成后甲方签字的单据;

  11、 项目结算书:项目完成后,分项:主要设备、辅料、人工、车辆等等,核算项目的具体费用;

  12、 现场完工照片:完工后的照片,包括主要设备的安装完成照片、操作台、电视墙、机柜、立杆等的全景照片,部分核心位置的特写照片。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要求角度合适、清晰度高;

  13、 图纸:包括系统图、接线图、布线图、IP分配表、备用线缆数量和预留位置、效果图等

  二、 归档形式:

  1、所有要求的归档内容,必须提供电子版,并打包成册,能够分级打开;

  2、建设项目归档时,建立文件夹,命名为:“X公司/单位建设项目”,打开这个文件夹后,下面的文件夹分别为以上要求

  的13部分内容,在每一个文件夹打开后,是对应的内容。

  3、现场一手的原始资料,尤其是有甲方签字的建设文档,必须提供纸质文件,照片和图纸可以不必打印出来,其余部分,必须提供纸质文档;

  4、办事处会建立专门的档案柜,使用文件夹将纸质文档存档,供查询和维护使用;

  5、电子版文档会保存在专用的硬盘上,共享使用,所有员工都可以通过内网进行访问;

  三、 资料移交和保管:

  1、施工文档和资料完成后,我们公司提供维保的系统,必须另准备一份完整的资料,转交到对应的维保小组。维保小组的组长,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查收,不合格、不完整的退回重做;

  2、完成后的资料,必须在验收完成后一周之内提交到部门,一周之内转交到维保部门(如需要);

  3、归档成册的文档资料,不允许随便查阅,实行图书馆的管理办法:借阅制,需要参考、学习、借用的,填写《文档资料借阅申请》,按照申请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使用,到期必须归还;

  4、文档保管暂时不定人员,待第一批文档建立后,另行制定管理人员。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高层住宅项目分包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1、关于分包单位的选择

  (1)分包单位的选择按照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相关控制程序进行,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招标文件上还要求公司通过后要报甲方单位进行审查;

  (2)专业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级、施工业绩等应符合项目部要求;

  (3)专业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设备、技术质量及施工生产管理水平应满足其分包专业的施工及项目部的要求;

  (4)专业分包方应能根据图纸、合同和相关规范,接受并满足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的管理要求;

  (5)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为专业分包方提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所必需的施工生产和管理条件;

  (6)项目部应根据分包专业的图纸、合同和相关的规范要求履行其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对于建设单位制定分包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授权项目进行管理的,其管理方式应等同于项目部对自行发包单位的管理。

  2、质量目标策划及目标控制

  (1)本工程质量目标是争创优质工程,所以对于分包方的质量要求在合同中也要标明优质工程标准;

  (2)专业承包方应按照此标准,制定其所分包专业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并要得到项目部的认可;

  (3)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专业分包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须经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还要报监理单位批准,对分包方案中有关质量标准、设计不同专业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等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4、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前,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的相关控制程序及要求,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于控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分包单位在执行其内部控制程序的基础上,其管理工作应符合项目部的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主持分包项目的检验评定工作,及时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单位应清退或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及时通报情况;

  (4)在对分包单位进行监控的同时,项目部应做好服务,协调好各个分包之间的关系,搞好各个专业之间的配合,确保总体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5、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控制及移交

  (1)施工前,项目部应就有关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的内容、套数、收集整理、移交等有关事项对分包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的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分包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并办理移交手续。

  6、分包项目质量验收控制及工程移交

  (1)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分包项目,整理完成施工资料后,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报项目部验收,经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分包专业保修合同后,将分包项目移交给项目部;

  (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及各种手续签字完成后,分包单位方可退场。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一、机房值班制度

  1、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2、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3、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接到报修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机房内严禁会客。非本部门人员未经经理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各机房。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机房内外环境及设备的清洁卫生,保持整洁。

  6、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任何私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人为破坏。

  7、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准确抄录各项数据。精心操作和维护设备,确保安全、高效运行及节能降耗。

  二、安全及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园区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工程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2、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发生事故和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各机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并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管理。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公司必须经经理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

  6、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保安部。

  7、发现火警及时报告。一旦园区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等设施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三、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专业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店外。

  3、凡出店的材料及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交保安检验,方可出店。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四、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1、凡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交工程部统一保管。

  2、凡不是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交安全部统一保管。

  3、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

  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

  6、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只允许少数专人领用。

  五、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1、物品应按类分放,按类编号。

  2、所有物品均应建立明细帐。

  3、库存物品应执行'先进先出,定期翻堆'的仓库管理原则。

  4、凡出入库物品均应在货卡上登记。

  5、不允许在库房内拉用临时电,使用不合规格的照明,库房内不允许吸烟,不准会客,不准吃食品。

  6、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在非危险品库房。

  7、对长期滞存在仓库的物资,要主动向工程部经理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8、存库物品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库存物品与货卡相符,货卡结算存数与物品明细帐目相符,每月月底,库房保管员应根据明细账记录的收、发、编制'进、出、调、存'月报表报工程部经理。

  六、交制度

  1、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

  2、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者问清楚,者要主动向者交底,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人员要对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人员为主排除,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告一段落,报告行政部,征得同意后人员方可离去,其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因者因故未到,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者负责。者不按时,行政部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6、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公司所有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2、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号以便查找。

  3、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排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5、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统同意方可借阅。

  八、档案借阅制度

  1、工程技术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3、公司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4、档案资料借阅权履行借阅手续。

  5、每次限借1本,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才可变通。

  6、借期为1天,到期应办续借手续。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画画涂涂,保持版面清洁。

  九、清洁卫生制度

  1、工程部机房卫生是搞好设备管理的前提,全体技工均应为卫生的机器、卫生的机房而努力工作。

  2、每班交时应对机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一次卫生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

  3、工程部地域及各机房不准悬挂和晾晒衣物。机房内严禁吸烟。工作场所要清洁、整齐,不允许乱堆杂物。

  4、技工着装要清洁,领子、袖口均应干净,不得留长发及留胡须。讲话语言要规范,不得满口脏话和大声喧哗。

  十、工程部报告制度

  工程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下列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要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对外班组联系。

  2、下列情况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4)系统故障及检修,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十一、工具管理制度

  1、根据工种的不同,检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工具损坏,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十二、工程部维修服务规范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通知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客房已经出租,必须由客房服务员陪同,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并向客人致歉。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服务员,由服务员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客人换一新房。

  4、如客人挂出'请勿打扰'的警告牌,而在当班时间内无法维修时应在交记录本上注明,并叮嘱服务员当客人同意维修后及时通知再次维修。

  5、未出租的客房如需停电停水维修或一时无法修复应立即通知服务员暂停此房出租

  6、餐饮部的包房或大厅需要维修时,原则上避开早中晚营业高峰,在无人用餐的情况下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应征得客人同意后迅速抢修,修复后立即通知服务人员做好清理善后工作,并向客人致歉。

  7、认真执行园区制定的其它相关规范。

  十三、工程部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园区考勤规定和《员工守则》,按时上下班。要求签到,进入工作岗位在正常上班时间10分钟前签到,不签到的视为缺勤。

  2、遵守工程部交制度,提前做好交准备。

  3、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内外线电话。

  4、病休需在上班前持医生诊断证明向领班请假;急重病也可打电话请假,事后补病休证明。超过上班时间的请假无效,视为缺勤或矿工。超过一天的病假需主管批准。

  5、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请假。每月事假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事假或其他请假都需要得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

  6、依法享有的有薪婚假、产假、丧假等需要提供证明报人资部核实,否则不会予以计薪。

  7、严格按排班表班次运转。严禁私自换班换岗,任何未经主管同意的班次或岗位移换视为旷工。

  8、工程部人员有义务无条件执行上级安排的加班任务。在设备出现紧急故障需加班修理时,必须服从安排,不得借故推委,否则按矿工处理。超时加班按公司规定安排补休或计薪。

  9、非当班时间或正常班次以外由公司或工程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他不计薪的公益义务活动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10、其它事项均按公司规定处理。

  十四、工程部工具分配

  1、电气班日常常用工具每人一套;领用人各自保管,其中:

  (1)电工日常常用工具包括:中号一字启1把、中号十字启1把、小号一字启1把、小号十字启1把、试电笔1把、工具刀1把、电工工具夹1只。共7件。共3套,由领用人使用和负责保管。

  (2)电梯工日常常用工具包括:中号一字启1把、中号十字启1把、小号一字启1把、小号十字启1把、试电笔1把、工具刀1把、6``活络扳手1把、8``活络扳手1把、10``活络扳手1把、12``活络扳手1把、钢卷尺1把、1。5p手锤1把、2.5p手锤1把、小方锤1把、羊毛刷1把、2``羊毛刷1把、剪刀1把、平口錾子1把、尖头錾子1把、工具背包1个。共20件。共1套,由电梯工使用和负责保管。

  (3)其余工具为电气班公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当班人员如需使用分别借出,用完后负责归还。

  3、水暖工具全部由水暖工负责使用保管。

  4、机修工具全部由万能工负责保管。

  5、通用工具由综合班领班负责保管,各班组如需要,均可借用。

  6、工具保管责任人负责所保管工具的保养、维修和每月一次清点盘存;凡非正常损坏或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工具缺失和损毁,均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责任界定不清的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7、两班共同使用或保管的工具在交时需进行清点核实,并将情况记录在交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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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园林工程保证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1.1、研究和会审图纸及技术交底

  通过研究和会审图纸,广泛听取使用人员、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弥补设计上的不足,提高设计质量;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技术交底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以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了解本工程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操作要求等。

  1.2、劳动力准备:施工力量的集结,能否进入正常的作业状态;劳动力的调配,工种间的搭接,能否为后续工种创造合理的、足够的工作面。

  2、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2.1、施工工艺的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应按照'施工工艺技术标准'规定各道工序的操作规程、作业规范要点、工作顺序、质量要求进行。对关键环节的质量、工序、材料和环境应进行验证。使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符合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2.2、施工工序的质量管理: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包括影响施工质量的五个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使工序质量的数据波动处于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工序检验等方式,准确判断施工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以及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在出现偏离标准的情况下,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使之处于允许的'范围内。

  2.3、人员素质的管理:定期对职工进行规程、工序工艺、标准、检验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和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意识教育。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3.1、工序间的交工验收工作的质量管理:对施工全过程的分项与分部施工的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要求班组实行保证本工序、监督前工序、服务后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业性的中间'质量检查,保证不合格工序不传入下道工序。

  3.2、竣工交付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竣工后,由施工项目的上级部门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竣工验收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鉴定,评定等级。通过交工前的预验收,找出需要修补的工程,并及早安排施工。还应作好竣工工程的保护,以提高工程的一次成优及减少竣工后返工整修。

  4、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强化验收机制。

  4.1、保证工程质量,对过程实行严格控制是关健措施。对材料质量、苗木质量、施工顺序、施工操作规程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各分部工程施工严格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之施工要点和施工注意事项执行。

  4.2、所有工程材料进场都必须具有质保书和苗木检疫证,材料采购先由技术部门提出质量技术要求交材料部门,采购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同种材料以质量优者为选择先决条件,其次才考虑价格因素。

  4.3、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组织工程质检验收。施工项目质检验收分三个层次进行,即项目部自检验收、公司内部验收、以业主为主由市质监站、监理公司参加的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项目部在平常检查把关的基础上,在初步完工后,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自检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由施工班组及时整改,直至达到优良标准,报公司验收。公司内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公司内部验收纪要,如有质量问题,则提出需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验收结果列为对项目经理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对施工班组长奖罚的依据。公司内部验收达到优良后报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

  5、种植土、苗木、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措施

  5.1、种植土是苗木生长的必要材料,园林种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本工程种植土应达到绿化种植要求,用于种植的土方,必须通过检测,并向建设方提供检测报告。

  5.2、苗木是绿化工程的基础材料,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苗木的选择。严格根据设计图纸的苗木规格和树形,尽量选择离施工现场距离较近的近郊苗圃,苗木要求长势健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树冠饱满、根系发达,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尽量用假植苗。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对合格树种、苗木拍照封样。选择经有关部门检疫并取得'植物检疫合格证'的苗木。

  5.3、起苗时间和栽植时间要紧密配合,做到随起随栽。施工过程中一旦确定种植时间,项目部立即由经验丰富的专职苗木质量员专程赴起苗现场监督、管理整个起苗、吊装、运输全过程,确保苗木运抵施工现场时不脱水、树形完整。

  5.4、遇特殊情况,苗木运抵施工现场不能按时栽植的,都要进行假植。不同的苗木假植时,要按苗木种类、规格分区假植,以方便施工。假植区的土质不能太泥泞,地面不能积水,在周围边沿地带要挖沟排水。在阳光特别强烈的时候,假植苗木上面要设置遮阳网。

  公司内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公司内部验收纪要,如有质量问题,则提出需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验收结果列为对项目经理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对施工班组长奖罚的依据。公司内部验收达到优良后报业主-镇江恒顺房地产恒美嘉园二期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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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于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防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焊间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木工间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水平。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3)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4)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

  (6)近舅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靠牌,做好记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油漆间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力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5、材料仓库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代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6、机修间

  (1)机修间的安全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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