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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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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以上人员担任。

  2.分诊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准时上岗,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3.要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热情做好解释工作。

  4.每天协助医师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如备好血压计、压舌板、各种检查申请单及整理诊台、诊床,并准备好浆糊、笔、纸张,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5.维持就诊秩序,编写就诊排队号码,依次叫号就诊,指导帮助病人填写病历封面,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尽量缩短候诊时间。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尽量维持一医一患,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6.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要优先安排就诊。

  7.每天登记专科、专家门诊出诊时间、工作量及其它统计工作。

  8.发放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患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下班前要用消毒剂擦洗台面、清理杂物,每天中午用紫外线消毒2小时,并做好登记,防止交叉感染。

  10.下班之前必须关好各诊室、候诊室的电灯、风扇、空调、门窗及各种电器。

门诊工作制度

  1.做好每次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治疗过程有条有序。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入五官科治疗室必须衣帽整洁,戴口罩。

  2.定期更换口冈消毒液,定期更换器械消毒液;保持室内清洁,定期对治疗室进行空气消毒。

  4.处理好用过的器械物品,完成一项处置要及时清理,并及时打包消毒灭菌。

  5.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熟悉掌握各项操作常规。

  6.定期检查物品有效期,物品分类定位,储备完善,标签明显,字迹清楚,环境整洁。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门诊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普通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

  2、挂号室分科挂号,于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停诊前半小时停止挂号。

  3、除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部外,任何人无权通知限号或停止挂号。遇有临时限号或停止挂号,均应以文字形式公布于众。

  4、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等。

  5、同时就诊一科以上,须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每班帐目要清楚,现金收费应依规定按时上交。收钱时要唱收,找钱时,先给钱后给号,嘱咐病员当面点清。

  8、挂号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扶老携幼,多方照顾老、弱、残。

  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

  4、定期召开门诊例会,按时讲评考核结果,整顿门诊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医。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领导门诊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并定期考核检查。

  7、接待门诊方面的来信、来访,把有关事情及时向院长反馈。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门诊主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与门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危重、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

  3、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

  4、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科学研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副主任医师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按分工履行主任医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门诊主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专科门诊工作及门诊科间会诊工作。

  3、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实行首诊负责制,根据病情,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

  4、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生的工作。

  6、指导本科室在门诊的下级医师的工作,监督检查门诊病历、处方、检查申请单的书写及病员登记工作;检查本科门诊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协助安排好节假日值班。

  8、按时出席门诊部组织的会议,掌握门诊动态,随时向科主任汇报门诊工作。

  9、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门诊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件,及时做好医疗、预防等各种登记。

  3、及时掌握病情,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填写传染病卡片,不漏报、不错报、不误报。

  4、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门诊工作。

  5、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咨询宣教工作。

  门诊部挂号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及组长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做到礼貌热情,有问必答。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要求字迹清楚,不出差错。

  4、挂号员必须提前做好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5、收款时唱收唱付,票证收据当面点清,不出差错。

  6、挂号金额每天由挂号室组长向财务科交清(附有关票证),换回挂号收据以备次日用。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行政管理。

  二、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三、在本院有条件诊治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向院外介绍和转诊病人。

  四、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

  五、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门诊各科室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人病情安排病床,使病人及时得到救治。

  七、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服务流程。

  九、门诊医师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十、门诊医师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在院区内禁止抽烟,接诊病人时不得接听手机。

  十一、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诊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二、门诊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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