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XXXXX宣传广告。
质量要求:达到户外广告设计要求,清晰,视图效果好,具有可观赏性; 二、合同金额:
宣传广告数量为1656m2,单价为20元/ m2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33120.00元)
三、付款方式:
1、广告上墙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0%,即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小写:296.00元)
2、乙方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贰拾肆元整。(小写:6624.00元)
四、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五、产权约定:
乙方不得修改甲方提供的广告制作内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广告制作内容用作其它宣传,否则,四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任何一方如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按合同总额的两倍金额赔偿另一方。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甲方的广告制作,推迟1天扣广告制作费200元。 七、其他事项:
1、广告位租赁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在制作甲方广告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完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1、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