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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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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一般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已将“后进先出法”予以废除。这些计价方法都是基于在永续盘存制的情况下。那么在实地盘存制的情况下,上述计价方法是否都适用、每种方法具体如何计算、其材料明细账如何登记,本文拟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在实地盘存制下存货发出四种计价方法的具体应用。

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最本质的区别就是确定企业期末结存存货数量的方法不同。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下,期末结存存货的数量是根据账面数(如期初数、收入数、发出数)计算确定的;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下,期末结存存货的数量是根据实地盘点(如点数、称重、丈量等)确定的。在实地盘存制下,由于平时存货明细账上只登记收入数,不登记发出数,所以期末必须通过实地盘点先确定存货结存的数量,然后再计算确定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最后再倒算出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其计算公式为“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数量×单位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成本”。

[例]某企业2005年9月份A材料的期初结存、本月购入情况如表1所示。月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A材料的结存数量为1000公斤。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结存和发出A材料的成本。表1

日期摘要购入数量(公斤)单价(元/公斤)金额(元) 9 1 期初结存 100 20 2000 3 购入 400 21 8400 8 购入 300 22 6600 10 购入 500 20 10000 15 购入 600 21 12600 25 购入 200 22.50 4500

在实地盘存制下,如何运用存货发出的四种方法,关键在于月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结存存货数量以后,其单位成本如何确定。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根据这一原理,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的存货结存数量,其相应的单位成本,应该从本月最后一次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开始,依次往前推。如果本月实地盘点确定的存货结存数量小于等于最后一次购入的存货数量,则其单位成本即为最后一次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如果本月实地盘点确定的存货数量大于最后一次购入的存货数量,则其单位成本就应分别认定,其中等于最后一次购入存货数量的部分,其单位成本就是最后一次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超过最后一次购入存货数量而小于其前一次购入存货数量的部分,其单位成本就是前一次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依次类推。

根据例中所给资料,计算如下:

月末结存A材料成本=200×22.50+600×21+200×20=21100(元)

本月发出A材料成本=2000+(8400+6600+10000+12600+4500)-21100=23000(元)在实地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登记材料明细账的方法如表2所示。

表2

2005年摘要收入发出结存

月日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 9 1 期初 100 20 2000 3 购入 400 21 8400 8 购入 300 22 6600 10 购入 500 20 10000 15 购入 600 21 12600 25 购入 200 22.50 4500

30 合计 2000 --- 42100 23000 1000 21.10 21100 注:期末结存的单位成本=21100÷1000=21.10(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如下:

月末结存A材料成本=1000×21=21000(元)

本月发出A材料成本=2000+(8400+6600+10000+12600+4500)-21000=23100(元)在实地盘存制下,采用“加权平均法”登记材料明细账的方法如表3所示。

表3

2005年摘要收入发出结存月日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

9 1 期初 100 20 2000 3 购入 400 21 8400 8 购入 300 22 6600 10 购入 500 20 10000 15 购入 600 21 12600 25 购入 200 22.50 4500

30 合计 2000 --- 42100 23100 1000 21 21000 三、移动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的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由于实地盘存制下,平时存货明细账上只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不登记发出存货的数量,因此每次进货后,就无法计算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了存货数量后,就无相应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也就无法计算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所以在实地盘存制下,不能运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每次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分别计价的一种方法。由于个别计价法每次购入的存货是分批次存放的,并且每次购入的存货都注明单位成本。根据这一原则,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的存货数量即为各批购入存货的结存数量之和,其使用的单位成本也就是各批存货购入时的单位成本。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如下:

假定,月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的A材料的结存数量1000公斤中,属于9月3日购入的有300公斤;属于9月8日购入的有100公斤;

属于9月10日购入的有200公斤;属于9月15

日购入的有400公斤。则:

月末结存A材料成本=300×21+100×22+200×20+400×21=20900(元)

本月发出A材料成本=2000+(8400+6600+10000+12600+4500)-20900=23200(元)在实地盘存制下,采用“个别计价法”登记材料明细账的方法如表4所示。

表4

2005年摘要收入发出结存

月日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 9 1 期初 100 20 2000 3 购入 400 21 8400 8 购入 300 22 6600 10 购入 500 20 10000 15 购入 600 21 12600 25 购入 200 22.50 4500

30 合计 2000 —— 42100 23200 1000 20.90 20900 注:期末结存的单位成本=20900÷1000=20.90(元) 二、加权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进货的成本加上月初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本月全部进货的数量加上月初结存存货的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据以计算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根据这一原理,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只能在月末才可以计算出来。因此,期末实地盘点确定的存货数量,其使用的单位成本,就是月末计算出来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①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如关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不计入成本,小规模纳税人计入成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多选)

②存货的加工成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③存货的其他成本,如借款费用、劳务费用等

2、需注意: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①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②仓储费用(如租赁仓库费用);③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3、外购材料运杂费如果金额较小,可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计价对企业损益的计算有直接影响

①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低,当期收益可能减少; ②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高,当期收益可能增加; ③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低,当期收益可能增加; ④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高,当期收益可能减少。

存货计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数额计算有直接影响,包括流动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等项目。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计算缴纳所得税的数额有一定的影响。 物价上涨,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会导致利润偏高。 5、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实际成本法下的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计划成本法下的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存货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存货成本差异额+本月收入存货成本差异额

月初结存存货计划成本+本月收入存货计划成本*100%会计 (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1.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

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个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个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价 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1、先进先出法:

即先按存货的期初余额的单价计算发出的存货的成本,领发完毕后,再按第一批入库的存货的单价计算,依此从前向后类推,计算发出存货和结存货的成本。

比如:3月1日购买A产品3个,单价:8元/个;3月5日购买A产品9个,单价:7元/个;3月初A产品余2个,单价:10元/个。3月发出A产品8个。这发出的8个A产品计价为:2*10+3*8+3*7=65元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为权数,计算出平均单价,从而计算出期末存货和已销存货成本的一种存货计价方法。公式如下:

存货平均单价=(月初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全部收进存货实际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全部收进存货数量)

3、个别计价法:每次(批)发出存货成本=该次(批)存货发出数量×该次(批)存货实际收入的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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