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受劳动教养处分的职工工龄计
算问题的答复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81]劳险便字87号 【发布部门】国家劳动总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1.11.06 【实施日期】1981.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
受劳动教养处分的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 (1981年11月6日 (81)劳险便字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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