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原因及效力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原因及效力有哪些

来源:步遥情感网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因是:

1、债务已经履行或者抵销;

2、债务人已经提存标的物;

3、合同解除;

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是: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

3、对于合同终止后义务,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