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协议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步遥情感网

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

2.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

3.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离婚必须要孩子抚养权吗

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必须确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前,是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当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处理妥当。

二、离婚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拟定离婚协议书(提出离婚的那人)是甲方,另一个就是乙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借款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公证

借款合同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满足以下条件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