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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方的有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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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协商一致并体现在协议上,分割由双方协商或判决。离婚后需分割共同财产和承担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另一方应支付必要费用。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关系,共同生活需协商或由判决,离婚后需支付子女费用,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

法律分析

婚内出轨方的一方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婚内出轨的话,这个时候并不属於婚姻关系的过错方,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之後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离婚後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协商分割,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协商的,由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过错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其要求损害赔偿。

到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予以立案受理;

3、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後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後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於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判决:离婚後,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後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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