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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骚扰他人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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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骚扰他人不构成犯罪。

如果造成一定的后果,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对于骚扰电话,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录音再报警。被人骚扰,作为被骚扰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依法予以受理。由于频频遭到电话骚扰,可向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对方侵犯自己人格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起诉,一定要掌握一定的证据。因为电话骚扰,当事人直接面对的只是一个电话号码,当事人可以证明是对方的号码,但无法证明是对方所为,这种情况下,要证明侵权行为是对方所为,就要采取录音、公证等特殊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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