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待审查需要七天。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当场不能判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1、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