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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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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的分割方法: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起诉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有以下规定: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但是应当依法保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产离婚时净值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净值应该分割如下:1、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则该房产净值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2、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对房产净值双方可先按市场价进行计算,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取得房屋的一方可根据房产净值股价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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