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税起征点上调实施的时间

个税起征点上调实施的时间

来源:步遥情感网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税起征点上调的税率表

1、缴纳社保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低于5000元,无需缴纳个税

2、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0-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3、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000元-1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4、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12000元-25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5、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25000元-35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

6、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35000元-55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

7、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在55000元-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

8、缴纳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个税区间大于80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

新个税计算公式

工资纳税金额=(工资所得-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