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等级1-10认定标准

工伤等级1-10认定标准

来源:步遥情感网

工伤等级1-10认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生活;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工作时间缩短;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7、七级伤残,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8、八级伤残,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