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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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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约束、解决财产纠纷、节省司法资源、保护合法权益,避免离婚产生不必要纠纷,但也存在躲债、损害感情、不公平、无法保护无形财产的弊端。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1、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

2、有利于在短期内解决财产方面的问题。

3、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4、有利于使夫妻双方的财产各自,地位相对平等。

5、明确财产所有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

6、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的缺点:

1、有人可能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

2、婚前财产公证可能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3、婚前财产公证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4、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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