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一般不需要出具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但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2、法律依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