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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跨月作废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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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作废处理方法如下:

1、专用,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专用如碰到跨月情况不予作废,只能进行红冲。如果需经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具红字,则以红字应使用作为销货凭证;最后,开具正确的并记录在销售账户中;

2、普通,跨月作废普通,需在金税托盘上开具内容相同的红字,然后给买方开具正确。

普通,跨月是无法作废的,作废需要在开具的当月期间范围之内才可以操作实现作废的。普通跨月无法作废,如果有错误,可以申请开具负数红冲,然后开具一份正确的。普通,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普通等,俗称"一机多票"。普通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专用完全一致,按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的情况;

(二)调出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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