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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是否有责任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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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基金管理公司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来管理资金的,其对投资人应当有义务进行充分的风险披露,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没有充分披露风险,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基金管理公司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的运作情况、基金份额的价格变动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信息披露及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及时、充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披露。”

2.《基金合同公示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基金合同应当充分披露基金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的选聘、基金名称、基金份额的总量、份额净值计算规则、基金资产负债管理规则、基金收益分配规则、基金托管人的选聘、基金销售服务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不得有欺诈行为。”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基金管理人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违反《基金法》法律规定,且可能构成合同违约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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