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是:
1.向人民提交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予以立案;
2.原告预交起诉费用、被告提交答辩状;
3.人民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
一、一般的普通民事诉讼程序
1.起诉
(1)符合起诉条件;
(2)以书面起诉为原则;
(3)写清楚起诉状。
2.受理
审查
3.审前准备
(1)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对起诉状和答辩状进行比较研究;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
(2)被告:分析起诉状和原告的证据;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在答辩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3)人民:送达诉讼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举证范围及举证期限;调查收集证据;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庭前调解;发送开庭通知。
4.开庭审理
(1)开庭准备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调解
(5)案件评议和宣告裁判
5.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反诉
(2)撤诉
(3)缺席判决
(4)延期审理
(5)诉讼中止
(6)诉讼终结
6.民事裁判
(1)民事判决
(2)民事裁定
二、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三、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
2、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一、提起诉讼流程是:
1、原告起诉;
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起诉的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总之,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诉讼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如起诉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到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