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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程序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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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1、居住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一般为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需本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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